海南大学
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海南大学是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厚德弘毅”的校风。2008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海南大学现有校园面积404.33万平方米(6064.95亩),学生4.5万人,拥有31个二级学院、16个书院,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2个本科专业、6个博士后流动站,4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作物学连续两轮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植物与动物科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一般社会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专任教师2800多人,院士、杰青等国家级人才62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
学校贯彻科技自立自强。共建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拥有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3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2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32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5个院士工作站,29个院士团队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基地,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新型智库,1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立了“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助力海南自贸港文化内涵建设。其中: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入选2022年度“中国智库索引(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获评A等级智库。坚持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思路,聚焦“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全健康”“信息技术”七个重点研究领域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撑、引领学校相关领域或学科成为“海南急需、国家一流”,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主三辅”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双跨融合,旺工淡学:海南自贸港新型旅游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先后获得2018年、2022年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23年,我校3名教师分别荣获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取得我省在全国高校青教赛中的历史性突破。学生的培养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高,2021年、2022年学生团队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冠军、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2022年首次问鼎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与交叉学科建模竞赛(ICM)SIAM奖。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发挥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的优势,逐步形成以服务“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与交流为重点、深耕热带国家和地区为特色的对外开放办学格局。学校实施“一院一校”国际合作交流行动计划,先后与41个国家和地区223所高校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达2950人。已建成完整的本硕博国际学生教育培养体系,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学校紧抓“部省合建”和“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等重大机遇,依托海南区位优势,凝练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办学特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为根本遵循,以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参与者、参谋部、孵化器和后备队”为目标定位,以“支撑引领、特色取胜,高位嫁接、开放创新”为发展思路,以完全学分制、协同创新中心、书院制“三大改革”为战略路径,努力营造“知行合一、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求知治学氛围。
海南大学应国家战略而立,因改革开放而兴。海南有需求,海大有作为。面向未来,学校坚持扎根海南大地办教育,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坚持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坚持以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为目标,努力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的示范。
(详情请见海南大学官方网站:www.hainanu.edu.cn)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考生需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号)。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于2024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2024年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于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于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我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本招生简章进行择优录取,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1.最低录取标准
(1)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2)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校长推荐计划名额每校8名。
(3)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2、1、A”。
2.艺术类术科考试
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提交作品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核,各专业提交考核材料要求如下: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将自己创作的一幅绘画作品,或设计的一件作品拍照后提交照片(JPG格式)和作品说明电子文档;
(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个人演唱自选歌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3)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个人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4)舞蹈编导:个人表演舞蹈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考生要求将以上作品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zsksgat@hainanu.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专业+考生中文姓名”,并在邮件中写明: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手机)、毕业中学、考生号、港澳台身份证、微信号或QQ号、拟填报我校院校志愿顺序(1-4)、专业名称(报考我校音乐器乐方向考生需详细写明报考音乐器种)等信息。
考生网上提交作品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学校将于6月15日前在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ainanu.edu.cn/ 公布提交作品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4年招生计划20人,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招生专业见附表。
四、收费标准
执行海南省收费规定(琼计价管 [2002] 832号文件)。若海南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招生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学费标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100元/学年,普通类专业4600元/学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6600元/学年,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工程(NIIT)专业13600元/学年,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000元/学年,国际旅游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3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4人间学生公寓1200-1450元/学年,6人间学生公寓800元/学年,均有独立卫浴和空调。
五、奖助学金
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币种:人民币),主要有:
(一)国家、海南省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4.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5.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特等奖8000元/生/学年;一等奖6000元/生/学年;二等奖5000元/生/学年;三等奖4000元/生/学年。此奖学金具体发放名额以教育部港澳台办年度文件为准。
(二)学校奖助学金
1.综合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特等综合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综合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1000元/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2.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吴旭奖学金、粤山励志奖学金、达瑞励志奖学金等,每年奖励(或资助)金额为3000-30000元/人。3.临时困难补助,因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疾病等不可抗逆因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六、其他
1.学校于7-8月份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2.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原则上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
3.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行政管理(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
4.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 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合作大学(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或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条件者,还可获得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5.除本简章外,学校还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
6.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七、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招生考试中心(本科招生):
电话:+86(0)898-66837216、66266469
传真:+86(0)898-66260171
邮箱:zsksgat@hainan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bkzs.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附表:海南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