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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3年全国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招生简章
日期:2023.02.22 点击:

海南大学2023

全国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并经教育部核准,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海南大学是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作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6066亩,全日制学生4.2万人,拥有36个二级学院,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9个本科专业、6个博士后流动站,4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作物学连续两轮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专任教师26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杰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42人。在科研平台方面,学校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5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5个院士工作站,11个省级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生的培养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近两年,学生团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冠军、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首次问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SIAM奖。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为战略目标,以当好“参与者、参谋部、孵化器和后备队”为战略定位,以“支撑引领、特色取胜,高位嫁接、开放创新”为战略思路,以“完全学分制、书院制和协同创新中心”三大改革为战略路径。依托海南区位优势,凝练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办学特色。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努力营造“知行合一、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求知治学氛围。近年来,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学术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进完全学分制、书院制和组建协同创新中心三项重大改革,力求打破学院、学科壁垒,强化不同学科专业的交叉、教学与科研的深度融合,完善“个性化”人才培养机制,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打造有组织科研创新体系。坚持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思路,聚焦“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全健康”“信息技术”七个重点研究领域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撑、引领学校相关领域或学科成为“海南急需、国家一流”,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发挥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的优势,国际合作交流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以服务“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与交流为重点、深耕热带国家和地区为特色的对外开放办学格局。学校实施“一院一校”国际合作交流行动计划,先后与40个国家和地区214所高校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规模达到2470人。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已建成国际学生教育本硕博完整的培养体系。2017年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设立“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是旅游学科全国唯一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海南大学因国家战略需求而立,因改革开放而兴。面向未来,海南大学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坚持扎根海南大地办教育,与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以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支撑引领海南自贸港发展的一流大学为目标,努力把海南大学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的示范。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4月1日—2023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4月1日—2023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2023年招生计划5人,最终录取人数根据申请人数确定,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确定。

2. 招生专业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五、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083208.html)。


六、录取原则

1.参加全国联招考试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批次划线;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专业。

3.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除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且达到艺术类批次划线,还需提交专业作品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核且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提交考核材料要求如下: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将自己创作的一幅绘画作品,或设计的一件作品拍照后提交照片(JPG格式)和作品说明电子文档;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个人演唱自选歌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个人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舞蹈编导:个人表演舞蹈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将以上作品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sjycks@hainanu.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全国联招+香港或澳门或台湾或华侨(选一)+专业+考生中文姓名”,同时在邮件正文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来源地区(华侨、港或澳或台)、毕业中学、身份证号、微信号或QQ号、拟填报我校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名称等信息。

网上提交作品开始时间为20233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430日,615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u.edu.cn特殊类招生港澳台招生”栏目公布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七、收费标准

执行海南省收费规定(琼计价管[2002]832号文件,2023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海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学费标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100元/学年,普通类专业4600元/学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6600元,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工程(NIIT)专业13600元/学年,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000元/学年,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3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4人间公寓1200/学年,6人间公寓800/学年,均有独立卫浴和空调。


八、奖助学金

可申请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30万元不等,具体金额标准如下:

国家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4)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此奖学金具体发放名额以教育部港澳台办年度文件为准。

海南省政府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

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

1)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资助标准与所录取大学的世界排名相关,2019年该项目有学生获得30万元资助。(2)综合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特等综合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综合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1000元/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3)农科专业奖学金,面向农科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且未获得农科专业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奖金分别为:一等农科专业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农科专业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农科专业奖学金500元/人,分别按农科类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的5%、10%、38%评定。(4)海南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扶助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金额800元/人。(5)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奖学金标准为500元/人;(6)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吴旭奖学金、施南奖学金等,每年奖励(或资助)金额为3000-30000元/人。(7)临时困难补助,因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疾病等不可抗逆因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九、其他

1. 学校于7-8月份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3. 进校后,大类专业入学新生,按照当年录取专业进行分流;非大类招生专业,可根据个人志愿优先申请转专业一次。

4. 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合作大学(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或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条件者,还可获得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5. 除本简章外,学校还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招生招收香港、澳门和台湾高中毕业生。


十、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电话:+86(0)898-66837216、66266469 传真:+86(0)898-66260171

邮箱:zsjycks@haina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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