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海南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1日 18: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 10589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 4 号)、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第三条 学校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 1958 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 1983 年)于 2007 年 8 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 211 工程”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是具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的高校和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的高校,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2014 年有 431 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等研究机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 985 工程”、“ 211 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接收人数占总人数的 95% 。

第四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5200 多亩,全日制在校生 37000 余人。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9 个门类,设有四大学部, 21 个学院(部);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5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33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21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19 个、硕士专业学位 11 种、本科专业 79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3 个(含培育 1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8 个、国家级精品课程 2 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 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 项,农业部重点学科 2 个、农业部实验室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 个,海南省重点学科 10 个、省重点培育学科 4 个、省级科研基地 15 个、联合研究院 2 个、省级教学团队 13 个、省级特色专业 24 个、省级精品课程 49 门、省级教学名师奖 20 项;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 项。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开设文理科实验班,举办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并与境外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98 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 0898-66183734 ,举报邮箱: jiwei@hainanu.edu.cn ,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内地 31 个省(区、市)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在各省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简称一本),少数文理科专业在部分省安排在本科二批(简称二本)。 2014 年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录取批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办学地点等信息见附件,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或 5 月下旬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u.edu.cn查询。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九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 120%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 105 %。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为准。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安排预留计划 80 个(占招生计划总数 1% 以下)。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为:实行平行志愿且生源好的省份,投档比例为 1:1 的,在正式投档前增加预留计划录取线上考生;投档比例在 1:1.05 之内的,对学校提出投档比例超出原有招生计划的线上考生,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实行梯度志愿省份且生源好的省份,投档后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线上考生。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录取时间、生源情况、出现同排名考生等情况,增加预留计划顺延录取投档到学校的合格考生。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规则。

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园林、园艺、园艺 ( 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 ) 、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植物保护 ( 农药方向 ) 、园艺 ( 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 、植物保护 ( 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 等农科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未录满的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

(二)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表演方向 ) 、绘画、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 2014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 2014 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江苏省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 BC ,必测 4C 1 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是女生, 1993 年 1 月 1 日 (含)以后出生,身高 170 厘米 (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的基本条件。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http://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u.edu.cn

办公电话: 0898-66266469 传真: 0898-66260171 E-mail : 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570228 )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

划(人)

科类

录取

批次

学费(元/

生.学年)

办学地点

1

材料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93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2

材料科学与工程

92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97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4

应用化学

9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5

生物工程

88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6

海洋学院

海洋科学

6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7

药学(新增专业)

9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9

水产养殖学

90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

10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环境科学

10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1

植物保护

170

二本

4100

海甸校区

12

植物保护(农药方向)

100

二本

4100

海甸校区

13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1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4

机械电子工程

11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5

车辆工程

11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1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7

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方向)

6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8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5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19

自动化

5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20

农学院

生物科学

81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21

生物技术

99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22

农业资源与环境

82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

23

动物科学

67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

24

动物医学

82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

25

农学

99

二本

4100

海甸校区

27

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135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28

食品质量与安全

125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2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3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0

土木工程

24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2

工程管理

6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5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4

信息与计算科学

5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5

电子信息工程

11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6

通信工程

12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8

信息安全

6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39

网络工程

6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40

园艺园林学院

风景园林

13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41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10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42

园林

8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

43

园艺

170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

44

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

100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

45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84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46

绘画

70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47

服装与服饰设计

16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48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40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49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33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50

舞蹈编导

57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51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

20

艺术文

8800

海甸校区

52

法学院

法学

20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3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12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4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9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5

金融学

12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6

国际经济与贸易

71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7

工商管理

67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8

财务管理

12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59

农林经济管理

8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0

人力资源管理

9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1

市场营销

8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2

物流管理

6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3

经济统计学

8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8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5

旅游学院

会展经济与管理

45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6

酒店管理

88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7

旅游管理(旅游规划与景区管理方向)

86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8

旅游管理(应用外语方向(英、日))

132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69

旅游管理(旅游信息管理方向)

44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0

市场营销(旅游市场营销方向)

45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1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

45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5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52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4

人文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110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5

汉语国际教育

110

一本

41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6

广告学(网络传播方向)

8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7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

70

艺术文

6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8

外国语学院

英语

144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79

商务英语

284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80

俄语

3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81

日语

64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8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120

文理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83

土地资源管理

12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84

公共关系学

100

一本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城西校区)

85

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

俄语(商务俄语方向)

90

二本

6820

儋州校区

86

英语(旅游英语方向)

100

二本

6820

儋州校区

87

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

120

二本

6820

儋州校区

88

财务管理(企业理财方向)

140

文理

二本

6820

儋州校区

89

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

140

文理

二本

6820

儋州校区

9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30

二本

7150

儋州校区

91

物联网工程

130

二本

7150

儋州校区

92

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方向)

150

二本

7150

儋州校区

93

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100

二本

7150

儋州校区

94

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

100

二本

7150

儋州校区

住宿费标准

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二级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

备注:1、各专业在各省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校亦将于5月下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anu.edu.cn/zhaosheng/)网上公布;2、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海南省的最新批文为准;3、因学校校区功能调整,从2014年9月开始,人文社科类专业(除艺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专业外)一年级新生均在城西校区就读,后三年在海甸校区(校本部)就读。城西校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海甸校区(校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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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编辑:zh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