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海南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25日 22:14

海南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和《海南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项目:田径、篮球、排球

2.计划:各类运动项目面向全国(不含西藏和港、澳、台地区)总计招生36人。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的需求决定。

二、招生条件

1.凡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在田径、篮球、排球等三个运动项目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篮球、排球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作为主力队员获得省级(含)以上中学生比赛前六名。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其同等学力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2.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考地(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

三、招生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从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页(http://zs.hainu.edu.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5日-3月10日),填妥所列项目,于3月17日前将报名表、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体育部,邮编:570228。

2.我校审核有关材料后组织专项测试,向测试合格考生发放《海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合格证书》。

3.我校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规定报送生源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在网上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5.在高考录取时对高水平运动员给予适当优惠,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专项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4日

报到地点:海南大学体育部办公室

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海南大学第一田径场

2、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竞赛获奖证明原始材料以备查验。

3、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咨询方式

招生办:0898-66266469 (政策咨询)

网址:http://zs.hainu.edu.cn/

体育部:0898-66279235 (专项测试咨询)

网址:http://www.hainanu.edu.cn/tiyu/

附:海南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海南大学 招 生 办 公 室

体 育 部

二OO七年二月十五日

该文由 wangzhifang 编辑 2007-2-25 10:38:20

海南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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