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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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工程硕士(双证)招生简章
日期:2010.12.08 点击:

海南大学是海南省唯一一所综合性的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10年海南大学获得“材料工程” 及“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在职单证)学位培养资格及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材料工程” 及“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全日制双证)学位培养资格及学位授予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为海南省特色优势专业,依托海南省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南优势资源化工材料应用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硅锆钛资源开发与利用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天然橡胶加工重点实验室;材料科学与工程海南省重点学科;高分子材料加工海南省教学示范中心等科研平台,拥有实验室3600平方米,具备气-质联用仪、X射线衍射仪、红外光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透射电子显微镜、核磁共振仪等材料测试及制备的先进设备。师资力量雄厚,现有研究生导师3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2人。近年来,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7项。发表论文313篇,其中SCI、EI收录87篇,自编教材7部,出版专著6部。

化学工程与技术是海南省首批重点建设学科。该学科依托教育部热带多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海南省精细化工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精细化工工程中心、化学化工海南省教学示范中心等科研平台,化学工程与工艺为海南省特色优势专业。实验室面积3000余平方米,配备各类仪器设备5000多万元。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学位25人,硕士学位54人。5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50余项,其中国家863项目、国家973研究前期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22项,省部级课题近100项。

一、培养目标

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材料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应用,主要是为材料领域的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工程设计和研究院所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工程设计和研究院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主要培养以下三方面的高级工程人才:

1. 服务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现代化工、生化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或地区的环境保护、发展政策规划等工作;

2、服务于化工企业,从事化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化工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工作;

3、服务于生产企业或其他企业,从事专业技术生产、新产品开发等工作。

二、招生领域、招生人数及专业方向

序号

工程领域

名称

代码

招生

人数

专业方向

1

材料工程

085204

15

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金属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复合工程

2

化学工程

085216

15

精细化工工程、催化工程、生物化工工程、环境化工工程、制药与食品工程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材料工程” 及“化学工程”工程硕士(全日制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现场确认地点。具体地点请查看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hainanu.edu.cn/zy_yjs/)招生信息栏目公告。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入学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16日,复试时间另行确定。

(四)考试科目:

1.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初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204英语二;③数学二;④材料工程基础或物理学基础。

复试科目:基础材料与新材料

参考书目:①《材料科学基础》潘金生等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年;

②《大学物理学》张三慧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年;

③《复合材料》(第一版) 周曦亚编 化工出版社 2005年

2.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初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英语二;③数学二;④化工原理基础。

复试科目:物理化学基础

参考书目:①《化工设备设计基础》 谭蔚主编 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年;

②《化工原理》(第二版)谭天恩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6年;

③物理化学(上、下册)(第四版)天津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

五、招生咨询

电话:0898-6627176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理工楼312室

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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