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要求,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我校2015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招生办公室、纪检、保卫处、校医院、档案馆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工见附件1。
二、复查对象
2015年入学本科新生。
三、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报到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
四、复查内容
见纸质文件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三)复查工作结束后,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并报生源省招办。
(四)复查结果公开。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六、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进行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和保卫处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
(三)各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填写《2015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办公楼310室),电子文档发招办邮箱。
联系人:李布明;电话:66266469;邮箱:66266469@163.com。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183734。
举报信箱:jiwei@hainu.edu.cn。
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邮政编码:57022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工表
序号
| 复查内容
| 直接责任单位
|
1
| 照片复查
| 各学院,保卫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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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件复查
| 各学院,保卫处协助
|
3
| 档案复查
| 各学院,档案馆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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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享受高考加分照顾录取新生资格复查
| 招生办,各学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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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项计划录取新生资格复查
| 招生办,各学院协助
|
5
| 户籍复查
|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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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检复查
|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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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复试工作
| 艺术学院、人文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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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复试工作
|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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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见在线下载栏目)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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