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介绍及章程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17:23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是2018年成立的、由海南大学党委领导和校招生与就业处指导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协助海南大学招生就业处工作,立足新媒体,发挥多平台(包括微博、公众号及B站)、全内容优势,对海南大学进行多手段、多方面宣传,以达到为海南大学吸引生源的目的。

 ; ; ; 团队已建立起成熟的分工系统与严格的管理制度,专业化强。团队中,主席团统领全团,负责团队的统筹与发展方向的规划;下设四个部门,分别为文案编辑部、影像部、设计部、运营部,各负责文案写作与资料整合、影像拍摄与编辑、推送内容设计与制作、新媒体平台排布与运营。团队现有主席团四人、部长八人以及干事28人。


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组织性质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是由海南大学党委领导和校招生与就业处指导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大局、服务招生、服务考生,提升海南大学招生宣传学生团队全方面素养,促进海南大学招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推动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充分结合招生宣传重点工作,结合国家政策,最大程度将政策红利对海南大学本科招生的优势发挥出来;立足新媒体优势,开发周边产品,满足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了解和报考海南大学的真实需求,吸引各省优质生源选择海大、报考海大;

(三)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友好,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与校内外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密切与其他学生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协同合作;

第二章 学生干部

第四条 学生干部资格

凡取得海南大学学籍的硕士、本科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团章程,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且愿意参加组织的任一部门,遵守组织纪律,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工作。

第五条 学生干部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团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讨论本团工作,并通过各种合理方式对本团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建议、批评并要求答复的权力;

(三)依照本团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团的重大事务;

(四)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团的帮助和保护;

(五)有权要求本团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要求、建议及意见;

(六)有权参加本团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成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决议,维护学校和本团的利益和荣誉;

(三)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四)服从本团领导,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八条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主席团是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的常设权力机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由主席召集。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第九条 招生宣传学生团队组织架构

招生宣传学生团队下设文案编辑部、运营部、影像部、设计部四个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主席团提议,招生与就业处审议通过可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职能

(一)贯彻落实招生与就业处的任务和决定,全力推进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

(二)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履行各部门职能;

(三)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发招生宣传周边产品,运营招生宣传新媒体;

(五)维护并宣传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的形象。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经费来源:

(一)学校党、团组织关于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的专项经费;

(二)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拨款。

第十二条 本团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海南大学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十三条 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学生团队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主席团及指导老师讨论通过有效;每学年开学初,招生宣传学生团队必须向招生与就业处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所有;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