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3日 11:13

为了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报送工作,按照教育部《指引》文件要求,胡新文副校长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在办公楼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海南大学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方案。

胡新文副校长强调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选考科目报送工作,并提出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指导意见。

招生与就业处负责人对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内容及精神进行了解读,并汇报了我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专家学者分别根据各专业与选考科目的关联度以及与生源质量的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招生与就业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胡副校长提指导意见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