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09:27

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高考加分资格证明、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报考资格证明等逐一比对核查,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现将我校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招生与就

业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 、保卫处、校医院、档案馆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工详见《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工表》(附件1)。

    二、复查对象

2020年入学本科新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园艺(3+2)专业)。

    三、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30日。

    四、复查内容

    (一)照片复查:按照录取电子照片(新生报到注册系统)、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进行比对,其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纸质档案材料和录取电子照片是同一张照片。

2020年我校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使用专用设备对每个入学新生进行人脸识别,对新生本人、录取时考生照片、身份证相片进行比对。2020年9月23日开始,在海甸校区、城西校区和儋州校区使用人脸识别专用设备对新生人脸进行扫描。三个校区这项工作分别由招生与就业处(海甸校区)、文科基础教学部(城西校区)、儋州校区管理委员会(儋州校区)负责,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技术服务,各学院届时应做好学生组织。

    (二)证件复查: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新生报到注册系统)的内容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

    (三)高考加分资格证明、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资格材料复查:一是有高考加分的新生(已在名单中注明),须提供高考加分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是海南省、贵州省国家贫困专项、海南省农村贫困专项录取的新生(已在名单中注明),须提供当时申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招生与就业处存档)

    (四)档案复查: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是否一致。

    (五)户籍复查:对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查户籍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进行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六)体检复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处理建议,并提交新生体检报告。

    (七)艺术类新生入学复试工作,根据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开展。

    (八)高水平运动队和休闲体育专业新生入学复试工作,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开展。

    (九)前置学历资格复查:核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新生原毕业高校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园艺(3+2)专业的专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三)复查工作结束后,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并报生源地省招办。

    (四)复查结果公开。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六、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进行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和保卫处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

    (三)各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填写《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310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zsjyc@hainanu.edu.cn。

    联系人:韦诗林;电话:66266469。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183734。

    举报信箱:jiwei@hainanu.edu.cn

    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邮政编码:570228。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工表

          2. 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